本分類包括以歌唱為競技形式的演藝選拔節目。
在中國大陸,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現為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對該類型節目的管理規定如下:
自2014年起,全國所有上星綜合頻道中,每季度只能有一檔歌唱類選拔節目安排在黃金時段播出。
上述名額由總局透過評議會擇優選出。
其他同類節目不得安排在19:30-22:30之間播出。
當前(2025年)的名額獲得情況如下:
季度
節目名稱
首播頻道
一季度
不適用
二季度
《歌手2025》
湖南衛視
三季度
《我們的歌》第七季
東方衛視
四季度
不適用
綜上所述,2014年之後在中國省級衛視首播的音樂類綜藝節目,請自行根據播出時段以及節目內容中是否含有競技性元素以決定是否收入此分類。
事實上,自2014年至2021年,除2017年第一季度由安徽衛視《耳畔中國》獲得黃金時段播出名額外,其餘年份各季度的播出名額皆由湖南、北京、浙江、東方四家衛視各自獲得。2022年起,北京衛視不再使用該播出名額。2023年起,湖南衛視由一季度名額調整為二季度名額。2024年起,浙江衛視不再使用該播出名額,東方衛視由四季度名額調整為三季度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