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赣电教字〔2017〕54号

著作单位:江西电教馆

著作时间:2017/10/9 14:49:21

主送单位:各有关设区市电教馆、省直管试点县(市)电教站

抄报单位:

抄送单位:

bet365中文网

关于受理江西省彭泽县渊明小学等八所学校申报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电教馆、省直管试点县(市)电教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全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电字〔2006〕4号)精神,江西省彭泽县渊明小学、上犹县第二小学、大余县南安中学、瑞金市第三中学、会昌县第三中学、江西省樟树市滨江中学、丰城市剑光中心小学、江西省丰城市第九中学今年提出了申报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省级示范校)的申请。经所在设区市初评,这些学校均超过所在范围、相应学段省级示范校的教育技术工作评价最低分,符合省级示范校的申报条件。
    按照《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滚动发展实施方案(试行)》(赣教电字〔2005〕8号)的有关规定,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正式受理这些学校的申请,将于十月下旬和十一月下旬组织专家到学校进行评估复核,与今年高(完)中学段省级示范校的评估同时进行。省直管试点县(市)省级示范校工作的开展纳入所在设区市组织。现将评估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赣教电字〔2014〕8号文附件1,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要求,对申报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工作、教育技术环境、研究与应用、培训工作、示范活动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估复核。
    二、学校需准备的材料
    学校需按照《指标体系》的要求,准备好相关的原始材料(有关列表详见附件)及自评报告。
    三、评估办法
    评估专家根据学校提供的原始材料,对照学校的自评表,依据《指标体系》的内容要求,对学校教育技术工作评价得分进行评估复核。
    四、评估结果的确定
    省级评估复核后确定学校教育技术工作评价最终得分,如确已超过所在范围、相应学段省级示范校的最低分,经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授予“江西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称号。
    望及时通知学校按要求认真做好省级评估复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申报学校需准备的有关材料列表.docx



bet365中文网
2017年10月9日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